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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创业就业的,这些本地好政策要用起来

2017-12-14 青岛晚报官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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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近日,市政府下发《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围绕助推新旧动能转换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出台了26条新的政策措施。

    昨日,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,对此进行了发布与解读。


将新兴业态纳入政策扶持范围

    据了解,《意见》共26条,涉及就业优先战略、大众创业工程、重点群体就业、专项行动计划、技能提升工程、公共就业服务、强化监督落实等七个方面。主要有十六个突破点:《意见》围绕助推新旧动能转换,作了四个方面突破。

    一是将新兴业态纳入政策扶持范围。

    支持平台经济、众包经济、分享经济等新兴业态发展,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。符合条件的新兴业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,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补贴。新兴业态其他从业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、医疗保险,属于就业困难人员、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,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。未与新兴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者,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住房公积金。

    二是强化就业与经济协同。加强经济社会政策与促进就业政策衔接,明确在制定财税、金融、产业、贸易、投资等重大经济政策和人口、教育、社会保障、住房等重大社会政策时,综合评价对就业失业的影响。

    三是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提升行动计划。

    四是进一步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。建立政府补贴职业培训职业(工种)目录发布制度、培训补贴标准与培训成本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,对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紧缺急需职业(工种),适当提高政府补贴标准;对认定为青岛市特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,市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。实施“金蓝领”培训和“技能大师”培养资助项目,对取得高级工、技师、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给予最高5000元培训补贴。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,符合条件的可申领最高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。健全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,用人单位聘用的高级工、技师、高级技师可比照助理工程师、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。加大技能人才交流引进,对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,在落户、住房、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秀高层次人才待遇。


小微企业最高可获300万贷款

    围绕优化创业环境,作了五个方面突破。

    一是扩大创业补贴范围。对创办各类市场主体(含社会团体、事务所等)且持有有效注册登记证明的,可按规定享受创业补贴、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。

    二是扶持壮大创业载体。对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(园区)的,按规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;又被认定为省级、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(园区)的,再给予100万元、200万元一次性奖补。对市、区市政府直接投资、租赁或以购买服务方式创建的创业孵化基地(园区)、家庭服务业基地(园区),可对入驻创业实体实施3年内租金全免政策,并给予房租和运营经费补助;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毕业生、城乡失业人员、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,入驻由社会力量创建、经评估认定的各级创业孵化基地(园区),可享受3年内租金减免,由所在区市、功能区统筹给予奖补。

    三是拓宽投融资渠道。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4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,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,对按期还本付息的根据创业实体带动就业情况给予最高全额贴息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,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,对按期还本付息的按照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%给予贷款贴息。

    四是实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。将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纳入我市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,鼓励留学人员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方式创办企业。

    五是营造创业氛围。积极培育创业典型,对市级评选的“青岛市十佳创业明星”“青岛市十佳大学生创业之星”,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。


灵活就业补贴每人每月最高500元

    《意见》围绕改善服务民生,作了三个方面突破。

      一是提高灵活就业补贴标准。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,按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给予养老、医疗社会保险补贴,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(目前灵活就业补贴标准为300元)。

      二是实施新一轮家庭服务业政策。推进家庭服务业集聚发展,培育一批竞争力强、影响力大、吸纳就业效果显著的家庭服务业品牌机构,由市、区市给予一定奖补。支持搭建家庭服务业智能云平台,创建一批家庭服务业职业培训基地,由市、区市财政给予一定奖补。

      三是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。到2020年,实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,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与本市户籍人员享有同等政策扶持。深化“互联网+就业”服务模式,实现网上预约、网上申请、网上受理、网上审核、网上反馈的全程在线公共就业服务。


见习基地吸纳符合条件大学生可享补贴

    围绕促进重点群体就业,出台了四项新举措。

    一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。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,对2016年以后新招募且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“三支一扶”人员,发放2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。实施“三支一扶”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,给予培训费补贴。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,鼓励非毕业年度在青高校大学生取得职业资格(水平)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,给予最高2000元补贴。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设立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,见习基地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可给予就业见习补贴。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组织,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。有扶贫任务的区市基层事业单位招录高校毕业生,可适当放宽职位岗位专业限制、单独划定笔试分数线、降低学历要求或开考比例。

    二是做好新旧动能转换企业职工分流安置。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护航行动,鼓励引导去产能企业尽最大努力挖掘内部安置潜力,从源头上减少失业。

    三是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。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,强化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,确保零就业家庭、低保家庭中符合条件的至少一人稳定就业。

    四是做好贫困人口就业帮扶。落实扶贫公益性岗位、扶贫就业项目、扶贫技能培训等扶贫政策,确保有就业、创业和培训需求的贫困人口100%帮扶就业、100%帮扶创业、100%参加免费培训。


青岛晚报/掌上青岛/青网 记者 梁超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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